
“我打通貴中心的電話提請退貨,貴中心同志第一時間受理,售后人員態度很好,及時有效地與我及商家溝通。目前退貨工作完成,退款已打入我的賬戶。”8月14日,一名來大理旅游的深圳游客花3萬多元買了一個翡翠掛件,回到深圳后,她擔心價值與價格不符,于是想退貨。她與大理市旅游購物退(換)貨監理中心取得聯系后,及時辦理了退貨手續,順利拿到退款。
“30天無理由退貨,大理市說到做到。”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長王慶華介紹,大理市于2019年4月15日在大理白族自治州率先成立了旅游購物退(換)貨監理中心并投入運行,中心下設飛機場、火車站、大理古城南門游客中心、喜洲游客中心、雙廊游客中心5個現場受理點,為游客提供現場退(換)貨服務。今年1月至9月15日,該中心共辦理“一機游”平臺退貨1299件。
“中心與文化和旅游部門牽頭,聯合市場監管、稅務、公安等相關部門,并充分征求涉旅經營商戶意見建議,形成《旅游購物退(換)貨監理中心退(換)貨管理制度》。”大理市旅游購物退(換)貨監理中心辦公室主任姜磊介紹,中心規范完善各項工作制度,細化明確退(換)貨流程,把30天無理由退貨誠信經營的承諾落到實處,使退(換)貨工作規范化、標準化。
“州政府專項墊支100萬元,支持中心用于游客與商戶就退(換)貨未達成一致情況下的先行墊付,確保游客訴求得到及時響應和妥善處置。”王慶華介紹,退(換)貨消費者不直接面對商家,只面對監理中心,由監理中心面對商家。“這樣做的好處是斬斷了旅行社與購物點之間的灰色利益,確保了游客的權益。”
在大理古城旅游度假區游客中心退(換)貨受理點,值班人員羅倩正和同事忙碌著。“我們這里申請退貨的商品受理范圍是在大理市范圍內購買的旅游商品。”羅倩介紹,受理條件一是自購買之日起30日內,二是未因人為原因造成商品物理及化學性質改變,三是出示購買商品銷售單據。“只需滿足這3個條件,輕松退貨無煩惱。”
今年疫情期間,由于快遞停運,導致游客無法及時寄出退貨物品,很多游客擔心超過了退貨有效期。為更好地服務游客,大理市決定只要是在30天內登記,均為有效期,貨品完好無損、票據齊全,快遞業務恢復營業的情況下寄出貨品即可。此舉得到游客一致好評。(記者 博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