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節慶活動助推移風易俗
利用民族節慶這個載體,在節慶文化多元和差異的背景下,通過民族認同的文化形態助推移風易俗
云南民族節慶多樣豐富,凝聚著民族的歷史記憶、禮儀習俗、社交娛樂、歌舞藝術、道德倫理等物質與精神的文化要素。同時,民族節慶作為文化傳播的載體,發揮著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引領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新風尚的重要作用。要弘揚時代新風,應該充分利用民族節慶這個載體,在節慶文化多元和差異的背景下,通過民族認同的文化形態助推移風易俗。
在民族節慶中營造移風易俗氛圍。移風易俗的目的是擯棄或改變影響經濟社會文化發展以及阻礙人民生活幸福的風俗習慣。由于民族傳統風俗習慣具有相對穩定的特質,某些陋習并不會在文化變遷的自然推動中消失,且群眾對自身風俗習慣通常有著較強的認同情感,使得移風易俗推進緩慢。因此,就需要讓群眾了解當今時代推進移風易俗的重要性。改變風俗習慣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營造一個被群眾認同的移風易俗氛圍,才能獲得循序漸進的效果。民族節慶周期性和群眾性的特點,有利于移風易俗氛圍的營造。營造這一氛圍應注重兩個方面:其一,“移”什么“風”,“易”什么“俗”。舊有的風俗習慣中,既有需要保持的部分,也有需要更新的部分,移風易俗是在對民族優秀傳統文化肯定的基礎上,改變一些與當今經濟社會發展不相符的風俗習慣。其二,移風易俗的主導者應是群眾,移風易俗是村民在自身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覺基礎上所作的文化改變。群眾對民族節慶活動認同感較高,本身體現的就是一種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覺。利用民族節慶活動營造移風易俗氛圍,應當突出“民眾主導和參與,政府協助和倡導”,強調民眾在文化發展中的主動權,這樣才有利于移風易俗行動符合民眾需求和民族發展。
在民族節慶中明確移風易俗指向。移風易俗的目標是建設文明鄉風,煥發農民的精神面貌,培育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的良好家風和淳樸民風,提升農村社會的文明程度,使精神文明成為推動鄉村振興的內生動力。云南各民族節慶包含著傳統和現代的文化要素,從根本上反映的是群眾對精神文化的更高需求。在鄉村振興過程中,移風易俗可依托民族節慶活動,在歡樂愉快的節慶活動中引導群眾對移風易俗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在民族節慶中整合移風易俗制度。在推動移風易俗中,不少地方已經有很好的舉措,比如成立村民理事會、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會、禁賭禁毒會等,通過制定相應的章程、公約、倡議書、村規民約等方式,培育文明鄉風。然而,一些地方也存在制度規章執行力較弱的情況。制度化是移風易俗順利推進的重要路徑,制定之初就要廣泛征求民意,制度出臺必須符合民意,符合當地民族文化發展規律,只有如此,制度的有效性才能體現。因此,需在民族自己的文化系統中驗證移風易俗制度的可行性。民族節慶作為民族文化中的重要一類,可成為移風易俗制度驗證的重要媒介,并在節慶的文化交流中整合移風易俗的價值理念。在整合過程中,需注重兩個方面:其一,注重宣傳。利用民族節慶的傳播功能,加大宣傳力度,讓更多群眾了解移風易俗的制度規范。充分考慮節慶活動的特點,讓移風易俗的各類民間團體參與節慶活動的組織。其二,注重交流。民族節慶是民族文化交流的重要載體,要將移風易俗內容融入節慶活動,使其成為民族交流的文化內容之一。
在民族節慶中樹立移風易俗典型。云南民族文化多元,地域文化差異顯著,在“十里不同俗”的民族地區,移風易俗行動不能簡單地實行“一刀切”。在移風易俗實踐中,各地通常都會制定喜事喪事簡辦的相關規定,以抑制大操大辦。可是,應該看到,婚喪嫁娶風俗習慣中蘊含著族群認同和民族融合因素,不宜簡單地進行限制,否則將影響鄉情和人情倫理,對鄉村文化振興起到消極作用。另外,陳規陋習并非只是存在于喜事喪事中,比如日常生活中的酗酒、賭博、不尊老敬老等行為習慣,也要破除。為達到群體教育和個體改變的良好效果,可通過民族節慶樹立和宣傳典型。在民族節慶中開展鄉風評議,評選文明村寨、文明家庭、文明個人等,如芒市江東鄉評選“最美家庭”“孝道之星”,廣泛發動群眾選模范、學模范、做模范。要將這些活動作為民族節慶活動的重要內容,引領群眾轉變生活方式,樹立文明新風。
在民族節慶中踐行移風易俗規范。移風易俗的踐行者是群眾,民族節慶的主體也是群眾,節慶的文化傳承功能以及示范效應可以擴大移風易俗的影響,因此,民族節慶可以成為踐行移風易俗的重要載體。移風易俗并非只是改變鋪張浪費和大操大辦,最根本的是改變行為背后的價值觀念。民族節慶活動本身也是民族價值觀的一種體現,一些不良習俗同樣會呈現出來,如在節慶中大吃大喝、酗酒賭博等。所以,民族節慶中的某些風俗習慣也應成為移風易俗的內容,要大力倡導優良風尚,以正能量推動節慶,助推移風易俗常態化、大眾化。
(本文系云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新時代新鄉村新風俗”研究專項課題之“民族節慶助推移風易俗”的階段性成果)
(作者1系云南農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作者2系云南農業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
責任編輯:董明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