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領導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活動,由于工作繁忙,幾次讓支部將活動時間往后挪,而支部也只好將活動時間一改再改,這引起其他一些黨員的不滿。
黨內組織生活是一項非常嚴肅的政治活動,《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八條規(guī)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jiān)督。黨員領導干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jiān)督的特殊黨員。”可以說,主動參加組織生活是黨員領導干部遵守黨的紀律、履行黨員義務的基本要求,也是檢驗黨員領導干部黨性修養(yǎng)的試金石,廣大黨員領導干部應當自覺遵循、積極參與、認真執(zhí)行,不能在這個問題上搞變通。
誠然,身為領導干部的黨員同志,日常工作繁忙、公務活動較多,相對其他黨員同志來說時間緊而不確定,但這不能成為領導干部左右黨組織關系所在支部正常開展組織生活的理由。否則,領導干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組織生活這項嚴肅的黨員政治活動就會太隨意,失去了它應有的價值與意義。
作為領導干部的黨員,應當主動了解組織關系所在支部的有關工作安排,在此基礎上積極與其他黨員同志特別是支委班子成員交心溝通,做好參加組織生活與其他工作的統(tǒng)籌安排。如遇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參加本支部組織生活會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請假,如有必要,應當按照會議議程提交相關發(fā)言材料;會后,應及時向本支部了解組織生活會的相關情況,向支委匯報對本次組織生活會的有關想法和意見建議。
組織生活是每一名共產黨員與其他同志交流思想﹑討論工作、研究問題的有效載體,更是每一名共產黨員提高政治思想、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的學習平臺,每名黨員領導干部都應當倍加珍惜這一機會,真心實意地接受其他同志的監(jiān)督和批評,用實際行動錘煉自己的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