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筆者近日聽說了一件怪事:某地一些基層干部為了阻止老百姓種冬小麥,竟然在莊稼地里蹲守,要把地留出來大規模種“富民”果樹,否則無法提前完成脫貧任務。水果種植是當地發展的一項脫貧產業,但因經濟效益與過去種糧食作物差別甚大,老百姓并不完全買賬。相關部門逼民種樹不種糧,背后仍然看得到形式主義的影子。
發展產業助農增收,是增強貧困地區群眾造血功能、拔掉窮根、開掘富源的關鍵。但其前提是因地制宜,從實際出發,不能一哄而上,千人一面。“橘生淮南則為橘,生于淮北則為枳”便是很好的證明。
“牛不喝水莫按頭”,逼民種樹實乃權力越位。為民辦實事、謀福祉,要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堅持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讓群眾充分享受到更多知情權、參與權,真正體現人民群眾的主人翁地位,確保所辦事情是群眾所需。切不可盲目“替民做主”,將惠民工程辦成中看不中用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死搬硬套依葫蘆畫瓢,盲目跟著別人攆“尾巴”,注定會以失敗收場。比如,看見城郊結合部發展近郊旅游邁上致富路,一些偏遠的地方也不顧實際,大肆建景點、搞農家樂,期望通過賣風景讓群眾吃上旅游飯;但由于交通不便、客源不足,景點游客寥寥無幾,一些農家樂甚至無人問津、門可羅雀,最終受損的還是老百姓。
因此可見,在確定發展項目時,必須一切從實際出發,樹立差異化思維,錯位發展,避免因同質化出現市場飽和、產品滯銷現象,導致果賤傷農、菜賤傷農等;同時,要搞好關聯產業的開發,延伸產業鏈條,構建產業+基地+群眾的利益聯結機制,讓更多群眾分享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紅利。
“一切為民者,則民向往之”。要真正實現富民利民,就要換位思考,從群眾的角度出發,從群眾的立場考慮,充分尊重群眾的主體地位,廣納群眾的意見和建議。讓決策更加接地氣,如此,利民政策和富民產業才能真正得以落實。